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行业迎来新发展机遇
近日,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司长江冰在“上半年全国能源经济形势发布会”上透露,《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稿件,目前正准备上报国务院,累计增加投资为5万亿元,规划不仅包括风能、水电和核电等的开发,还包括对传统能源的升级。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指出,规划的提出将为空气污染治理设备业带来一阵暖风,未来空气污染治理设备发展前景喜人。由于我国传统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对煤炭的依存度过高,导致空气污染治理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十一五”期间,我国大力提倡大气污染治理,由此带动了空气污染治理设备产销的快速增长,特别是脱硫设备的一段跨越式发展。目前煤炭行业脱硫率已达98%就是最好的佐证。
侯宇轩指出,强大的需求拉动整个市场,不仅是传统能源的有效利用,新兴能源对空气污染治理设备的需求也异常强烈。目前整个市场的动力来自于国内市场的强烈需求,需求增速快,产能增速更加快,整个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上市公司中,以废气设备为主营业务的龙净环保、菲达环保等都将受利于此轮经济结构调整。
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环保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中国环保产品以空气和水污染治理设备为主,分别占环保产品年总值的40%以上,到2015年,全国环保产业的产值将达到9000亿元,年均增长15%,巨大的环保投资,将为环保设备制造业构筑巨大市场。
中投顾问总监张砚霖指出,城市进程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促进了整个环保产业领域的不断扩展、结构的不断优化。相较于国际范围内的竞争,我国应加强技术研发,有效地降低设备成本,突破地方保护主义,营造有序的市场氛围。
污水厂升级改造:膜技术将大规模应用
“十二五”重质,污水处理厂将迎来升级改造高潮。MBR具有的性价比优势,将成为污水厂升级改造的主流工艺。一,MBR工艺脱除氮和磷的效率高;二,MBR工艺出水水质高,占地面积小,剩余污泥少,操作简便;三,相对与传统污水处理方法,MBR工艺价格已经具有竞争实力。我们认为MBR将在国家一级A及以上排放项目、占地紧张的新建或改建项目、污水再生利用项目、工业污水处理等领域占据主导地位,成为升级改造的主流工艺。
膜处理相关上市公司面临巨大发展机遇。
固废处理:垃圾焚烧占比提升
固废处理“十二五”投资预计超过5000亿元,是“十一五”的两倍,其大手笔投资下浮现两大投资机会。一,垃圾焚烧率持续提高,垃圾处理设备将受益;二,废旧电器电子处理处置市场启动,有强大的回收网络和领先处理回收技术的企业将脱颖而出;垃圾焚烧率持续提高,垃圾处理核心设备企业最受益。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垃圾焚烧建设速度加快在我国有必然性。预计2015年末,垃圾焚烧率平均达到30%,保守估计“十二五”垃圾焚烧市场容量550亿元。垃圾焚烧发电设备占垃圾发电厂造价80%以上,我们认为核心设备垃圾焚烧炉和尾气处理设备、二恶英控制脱除设备、掌握核心技术的设备企业最为受益。
废旧电器电子处置市场启动,渠道和技术型企业最受益。废旧电器电子处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是回收渠道网络,决定了原材料的来源和成本;二是回收利用技术,决定了盈利能力和竞争壁垒。具有强大回收网络和领先回收处理技术的企业将最为受益。
谁拖了产业低碳化的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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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经济低碳化发展的道路是我国的战略性选择。经济低碳化近期的核心是着力降低我国碳排放强度水平。因此,降低产业碳排放强度成为目前经济低碳化的重点。尽管我们在理念和措施上都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从目前的总体情况来说,取得的成果却并不尽如人意,目前我国产业发展碳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71%,超过2/3。因此,找出制约中国产业低碳化的关键性因素就是一个必要而且紧迫的课题。
高耗能工业是不是产业低碳化的惟一关键性因素?从碳排放强度指标来看,高耗能行业的排放强度较高,以钢铁、有色、石化、电力等工业为主的高耗能产业是碳排放最为集中的产业,六大高耗能产业单位产值的碳排放强度是全部工业产业碳排放强度的两倍多,是经济发展碳排放强度的1.5倍。这似乎说明,只要降低了高耗能产业的比重,中国产业的碳排放强度水平就会大幅度下降,事实果真如此吗?
一方面,2009年我国以不足世界10%的GDP消耗了占世界40%的钢材和占世界45%的水泥;而另一方面,我国高耗能工业技术水平其实已经有了很大提高。尽管高耗能行业的用能效率总体不高,但除了个别行业差距仍大外,其他行业与世界领先的用能、节能水平的差距已经有相当程度的缩小,尤其是随着近年来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加快,自上一轮经济周期以来,东部沿海地区建设的钢铁、化工、电力等企业,大多数是规模庞大、高技术水平的企业,集约化程度较高。综合来看,我国高耗能工业的能耗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缩小。这一矛盾挑战了国内的一般认识:“高耗能工业是经济无法低碳化的罪魁祸首。”那么,究竟什么才是掣肘中国经济低碳化的关键性因素?
产业总体水平偏低是中国产业低碳化的关键制约因素。我国高耗能行业的产品多是中间产品,是其他产业的主要原料,换句话说,是其他产业的需求拉动了高耗能行业的产品增长。作为中间产品的产值占高耗能行业总产出的比重相当大。而且除了自身需要外,这些中间品投入的行业多是我国目前支柱产业和未来发展的重点产业,如石油加工产业作为中间品主要投入到交通运输及仓储业、化学工业等行业内。大部分高耗能行业的投入覆盖面较广,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大多数部门。可以推断,高耗能产业的载能量随着中间投入品已经分散到国民经济的各部门。所以从经济低碳化角度来看,是由于我国产业总体水平不高,对高耗能产品的利用效率不高,带来了碳排放强度居高不下。
因此,提高产业总体技术水平是中国低碳之路的必然选择。要实现经济低碳化,不能仅对供给链条上碳排放量大的产业进行控制,限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还要提升我国全部产业的总体技术水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推动中国产业低碳化,打造资源节约型产业结构。通过做小分子即降低碳排放和做大分母即提高附加值的方式推动经济低碳化。加大力度限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降低碳排放总量。推动生产方式创新,以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型经济改造产业,摊薄单位产值的碳排放成本,实现可持续的工业化。培育新型产业、高新技术,提升产业链技术水平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提高附加值,做大分母。
以功能性产业政策提高产业技术水平,降低碳排放水平。以提高技术水平为产业政策的核心目标,考虑到经济低碳化的要求,在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中还应重视碳生产率提高这一目标,从本质上来说,两者具有内在统一性。尤其需要支持和鼓励纺织、服装、陶瓷、建材等我国传统优势产业通过技术升级等手段提升国际竞争力。重点在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研发上加大支持力度,营造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逐步下移政策重心,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贴近企业的优势,更好地适应企业面向市场竞争中的多样化需求。
适应经济低碳化的需要,发展支撑经济社会节能的产业,服务于产业、消费低碳化,开发以隔热保温型橱窗、墙板等建筑材料,混合动力型或全电动型汽车,节能型照明器具及家电为重点的低能耗、低排放产品。发展可产业化的碳捕集与封存技术(CCS技术),大力增强低碳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集中研发一批比较效益高、占据技术制高点的前沿低碳技术,并推向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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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治理不彰乃是六种原因叠加的结果
在日前2010年中国世界环境经济论坛上,国家发改委智力引进办主任杜平指出,近年来,我国河流中劣五类水质的比重处于上升状态。2000年,可监测河床里劣五类水质仅占20.7%,2008年,已上升至27.4%。
对于在部分领域、部分地区的水污染的严峻形势,杜平以医疗废水排放为例指出,2008年,我国的医疗废水集中排放程度仅为86%。在他看来,由于医疗废水不同于一般工业废水,其集中排放程度应为100%,而非80%或者90%。
另一方面,在大江大河沿岸,布局了大量的大型石化企业、钢铁企业等。“这些企业由于十几年的布局生产,也会带来很多问题,一旦发生水灾,可能就会带来麻烦。”杜平说。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有4万平方公里的近岸海域属于中度污染。
“另外,中国农村还有大量的生活污水,在垃圾、粪便处理上很多地方还是‘空白’。”刚从某贫困地区回来的杜平,注意到当地农村没有公共卫生厕所。这一现象在广大农村地区非常普遍。他认为,生活污水处理的“空白”,将严重影响当地的土壤,地表水的渗透,也影响了地下水。而这些,成为农村一些疾病的根源。
经梳理发现,当前,水污染治理不彰是多种原因共同叠加的结果。
其一,由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所决定。当前,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高速增长期。一方面,污染底子重,需要的治理力度大;另一方面,增量也较大,对水污染治理投入的“增量需求”亦相应增加。
其二,在城市规划与工业布局上考虑不足。比如,不少地方纷纷上马重化工企业,“有条件的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缺乏对当地发展模式的思考。
其三,水污染治理资金不足。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透露,为了保证南水北调东线治污任务圆满完成,山东省在南四湖附近建设了新薛河人工湿地。但是,尽管只需3000万元资金,张波却得四处“化缘”。
江苏省徐州市环保局科技产业处处长胡永定则向本刊表示,当地仍属于“吃饭财政”,治污经费难以满足需求,从而造成当地一些包括污水处理厂在内的治污工程进度缓慢。
其四,“多龙治水”导致权责不明晰。记者在地方调研中了解到一个现象,每当有水环境污染治理的资金要下拨时,一些部门争相抢“资金”,但是,一落实到责任,却出现难以协调的局面。有地方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向本刊表示,水污染治理涉及污水处理厂建设、航运、农业等多个方面,相对应的则有建设、水利、交通、农业等多个部门,环保部门虽然具有法律赋予的统一监督责任,但是,这些责任在部门协调上却效力欠佳。
其五,出于多种因素考虑,一些地方政府对水污染治理敷衍了事。为了招商引资,很多地方政府对水污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治污设施建设上,重在“明处”,轻在“暗处”。具体表现为,重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而对事关污水收集率的地下管网建设,则因难以考核而重视不足。
其六,相关法律法规仍待完善。杜平指出,当前,我国水环境相关法律尚不完善,尤其在执法环节,“如何使它(指法律)落实得更好,我们好像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区别化分类治理
事实上,近年来,为治理和保护水环境,有关部门已动作频繁,并取得一定成效。2000年至2008年,我国城市污水的处理率由34.3%提高到70%,工业废水的达标率,由77%提高到了92%。然而,要应对“污染底子重,增量也较大”的现实国情,还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加以应对。
为此,杜平建议:一是提高区域或企业COD(化学需氧量)达标排放标准,对排污收费更加严格。设置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将使一些企业夜晚偷排污水的现象无所遁形。
二是对水环境事业采取区别化的支持和分类管理的模式。“上帝的给上帝,人民的给人民。”杜平说,对于重点江河源头地区的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比如“三江”地区,城市水源地的保护,农村中小型病险水库的改造、维修,农村卫生厕所的建设,以及所有重点城市、重点流域、重点湖泊、近海的污染监控制度,由政府担当起责任。
而对于水环境治理相关产业,则可交给市场。政府要扩大市场准入,实行税收减免,提供财政补助,或者给予信贷优惠,确立灵活的定价机制,鼓励采取多种市场融资模式培育此类科技型产业。
“还要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包括水环境的补偿机制,”杜平认为。
他同时指出,中国关于水环境为主体的法律法规还需要更加健全和完善;具体来说,在管理上,应逐步确立一个部门主管、若干部门配合的统一领导体系,而非“九龙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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